吳東彥 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
本文旨在以Searles(1961)與Seinfeld(1990)提出的治療階段理論為基礎,並輔以筆者自身與受到身體虐待的六位國小及國中學童的諮商經驗,以及現有文獻對身體受虐兒的理解,論述身體受虐兒分別在「抗拒接觸」、「矛盾共生」、「治療性共生」與「共生的解除」四個治療階段中可能呈現的重要主題,及其與諮商師所形成的客體關係型態。此外,本文亦同時呈現:諮商師在各治療階段中的工作任務為何,以及身體受虐兒所可能呈現的負向治療反應,以協助讀者理解身體受虐兒在諮商中所經歷的客體關係修復歷程。
關鍵字:身體受虐兒、治療階段、負向治療反應、客體關係、諮商歷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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